
— 成功案例 —
来源:米兰体育app官网入口 发布时间:2025-12-02 15:35:41
为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打造“整洁、规范、有序”的宜居家园,11月29日,海南区以“美城有我”为主题,集中开展城市清洁日行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物业人员及热心居民迅速响应、热情参加,深入城区各个角落以实际行动扮靓家园,让城市环境焕发新活力。
在各小区,包联单位针对部分楼道内自行车乱停、旧家具与纸箱等易燃杂物堆积的问题,先以温馨提示等方式倡导居民自行清理,随后组织清理小队逐楼逐层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无人认领的堆积物进行统一清运,原本昏暗杂乱的楼道经过清理,重新恢复了明亮通透与整洁有序。
社区主干道、绿化带、地下车库等公共区域是此次清洁的重点区域。工作人员手持工具细致清除隐匿的卫生死角、到处乱丢的零散垃圾,同时在垃圾投放点张贴分类指引海报,通过“面对面”讲解的方式,反复向居民阐明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与操作方法,全力营造“人人知晓分类、人人参与分类”的浓厚氛围。
城区各责任路段上,清洁队伍同样忙碌不停。大家分工协作,对主次干道路域环境做全面整治,细致清理绿化带内的各类杂物,逐一捡拾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的烟头、纸屑、塑料瓶等废弃物,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为城市“洗洗澡”“清清肺”,让街道更干净、环境更舒适。
在各单位办公场所,内部清洁行动同步开展。大家手持扫帚、抹布等工具,对室内大厅、室外公共区域地面进行彻底清扫,仔细擦拭墙面、门窗玻璃、办公桌椅及电器表面。经过一番细致打扫,办公环境焕然一新,为干部职员营造了整洁清爽的工作氛围。
此次“美城有我”城市清洁日行动,有效改善了海南区各区域的环境面貌,让公共空间更整洁有序,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切实优化。下一步,海南区将持续深化环境整改治理工作,不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常态化抓好市容环境维护,全力打造整洁、有序、优美的人居环境,切实增强居民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聚焦美丽内蒙古建设目标,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改革创新、系统集成、政策协同为路径,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打好政策、法治、科技“组合拳”,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自治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有关部门“三管三必须”要求,履行好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完善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线索移交转办和追责问责工作衔接。加快完善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加强部门联动,做到“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整改机制和协作配合机制。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
落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健全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披露机制,加强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披露。充分的发挥行业自律、行业监督功能,推动建立企业绿色发展、守法排污的引导约束机制,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行业秩序。建立排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强化环境治理公众参与。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充分的发挥各类社会团体在美丽内蒙古建设中的社会调节作用。完善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环保论证公众参与、监督和反馈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信访、12345热线投诉举报工作机制,鼓励公众热情参加生态环境违法举报。
推动健全地方法规标准体系。聚焦生态环境重点领域,推动修订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开展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绿色低碳产业、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生态环境监管等领域标准。推动水循环利用领域标准化建设。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健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机制,强化督察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强新技术应用,针对区域性、行业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专项督察。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督合力。
深化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联动。健全生态环境部门与自然资源、水利、林草、农牧等部门间联合执法衔接机制,建立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信息共享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健全移送案件办理结果反馈机制。
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围绕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绿色制造、节能降碳、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大宗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等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策划实施一批重大科学技术项目。开展技术集成和应用示范,建设一批高水平绿色技术创新平台。加强与国家部委、发达地区创新联动,深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创新合作。加强跨境生态环境保护及荒漠化防治等领域合作交流。
强化科技成果应用。健全重大科研项目实施和科技成果产出工作机制。构建“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科学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科学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开展节能环保、碳减排、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城乡绿色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研发技术和示范,开展绿色低碳前沿技术推广和设备应用。
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和生态环境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英才兴蒙”工程,扩大人才队伍数量,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推动实现人才规模、质量和结构与美丽内蒙古建设融合。
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视测定体系。加快建设覆盖环境质量、污染源、自然生态状况等天空地一体化、精细化的生态环境监视测定网络,配强遥感解译分析和地面监测人员力量,提升预测预报水平。开展生态质量监督监测评价,强化生态监测预警。加强温室气体、地下水、新污染物、噪声、辐射、农村环境等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建设高水平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全方面提升生态环境监视测定自动化、智能化、立体化能力。加强旗县(市、区)生态环境监视测定能力建设。
强化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快速推进和持续完善内蒙古“生态之窗”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完善城市运行平台生态环境监管场景应用,强化对扬尘、固定污染源、移动污染源、危险废物等监管。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分类分级监管制度。推广“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非现场监督管理模式,推行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监控等物联网监管手段。
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推动区域及跨省级毗邻地区生态环保联合执法合作交流,创新跨区域跨流域联合环境监督管理模式。补齐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生态保护、核与辐射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积极推动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以及卫星遥感等科学技术手段在生态环境执法中应用。加强盟市、旗县(市、区)监管执法能力、基层执法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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